6月16日,作为校区党委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关于开展成都校区机关师生满意度测评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发,此举意味着,校区机关工作开展的好坏,将由院所师生员工说了算。
据悉,在校区机关中开展满意度测评,目的在于通过了解和掌握各教学科研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对校区机关各部门的满意度情况,进一步强化校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从而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本次满意度测评将体现针对性,对不同部门测评范围和权重不一样,测评对象为校区机关9个部门,测评办法采用发放问卷调查的方式,将会根据部门工作性质的不同在不同群体的发放权重将会不一致。比如党政办公室和工会办公室,由于工作对象不会涉及学生,就仅在机关和教学科研单位中的老师进行测评,权重各占50%。新闻信息中心、教务部、学生工作部、财务部、后勤保卫部、图书馆、后勤服务公司,测评对象分为机关、教学科研单位的老师以及学生三个部分,不同的部门这三个部门权重不一样。
本次满意度测评将体现实效性。每个测评项目和标准结合了具体的工作内容。主要根据岗位职责,对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办事效率、业务工作管理水平等方面。比如,学工部的测评项目被细分为分为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毕业生就业服务、心理健康工作、勤工助学与贫困生资助、共青团工作、校园文化活动等8项。
本次满意度测评将体现科学性。测评评价标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等四个级差,每个部门工作满意度确定了计算公式:满意度=(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总有效票数*100%。
本次满意度测评导向很明确。确定测评指标的出发点是倡导和要求每个部门从小事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要求机关各部门多站在院所的角度、普通师生的立场想问题、干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