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战略,服务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新要求,学校正式印发《本科专业认证实施办法》及附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体系指导意见》。该办法旨在主动对接高等教育“五位一体”质量评估体系,进一步规范专业认证工作、强化专业内涵与特色建设,健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文化,为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提供制度保障。
明确认证范畴与原则,引导专业对标建设
专业认证是我国高等教育“五位一体”质量评估体系的关键环节,其范畴主要包括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农学门类专业三级认证等国内外权威性本科专业认证项目。认证以单个专业为主体、学院为单位组织开展,遵循目标导向、重点优先、质量保障三项核心原则,重点引导各专业转变育人理念、明晰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健全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和保障机制。
健全三级组织架构,压实校院两级职责
专业认证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学校成立专业认证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与整体规划;领导小组下设专业认证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制定学校专业认证工作规划、统筹协调与监督指导。学院层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专业认证工作小组,负责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和专业特点制定本院认证规划、开展认证培训、组织认证工作等具体实施工作。
规范全流程组织实施,确保认证有序推进
《实施办法》系统规范了从拟定认证计划到认证组织实施的全流程管理。在校内审核和申请阶段,学院需组织论证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学校统一审核后纳入年度计划;自评与预评阶段,受理专业须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建与自评;入校考查阶段,学院工作小组需制定考查方案,做好专家接待与现场配合;状态保持与改进阶段,通过认证的专业须建立持续改进工作的体制机制并不断完善,并提前一年启动下一轮认证准备工作。其间,相关职能部门、学院、教学部应协同配合。
构建达成度评价体系,夯实认证质量保障
配套的《指导意见》坚持OBE理念,构建了校院两级管理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体系。该体系涵盖四项核心评价: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依据国家战略、行业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定期开展;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重点审查课程设置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与逻辑结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基于课程考核结果即时分析教学成效;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通过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进行综合研判。所有评价均需形成规范、可追踪的记录,结果直接用于驱动培养目标修订、课程教学改进等环节,为认证提供持续、扎实的证据基础。
强化资源保障与激励,激发专业内生动力
为保障专业认证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系统构建了多维联动的政策保障体系。《专业建设支持计划》给认证专业提供了专项资助和后补资助;在《教师工作业绩评分细则》《教职工奖励办法》等文件中,将认证成效与教师业绩考核以及绩效、奖励分配联动;同时,认证结果也将作为教学资源配置、招生计划指标分配、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等的重要依据,形成覆盖资源配置、成效考核、成果激励的完整政策闭环,充分激发各专业参与认证、追求卓越的内生动力。
《本科专业认证实施办法》及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学校专业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制度化、常态化、持续改进的新阶段。下一步,学校将推动各学院与专业深入学习、对标建设,切实以专业认证为抓手,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育人能力提升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