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至12月14日,受省委组织部委托,四川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我校党委书记邓良基、校长郑有良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就地审计,着重审计两位同志在履行重大经济决策、履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履行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目前审计工作已完成,进入后期整改阶段。
2014年7月16日,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省教育厅等相关单位到校,组织召开了对我校党委书记邓良基、校长郑有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通报会。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副处长赵文剑,省审计厅副厅长蔡文强、审计厅经责审计办公室主任、经责分局局长冷天、审计厅行政事业审计处处长曹国华、副处长张红,省教育厅监察审计处副处长徐蓉,校党委行政班子成员及有关中层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冷天主持。
会上,曹国华同志首先宣读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没有直接发现邓良基、郑有良同志有个人经济问题和违反廉政纪律规定的问题。
蔡文强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对我校领导班子的工作表示肯定,认为我校党政领导班子协调配合较好,工作上积极向上奋发有为,遵守财经法规,总体上能按照党的办学方针办学,在校区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对我校在审计过程中的高度支持与配合表示感谢。
针对此次审计,蔡文强指出,我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少数项目的资金支出计划目标未能实现、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规定不够严格、议事规则不健全不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不够规范。他要求,学校应严格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对未能实现的学校发展目标,要认真思考,分析原因;对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学校需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完善议事规则。同时,他强调审计不是万能的,审计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学校的治理水平,学校应举一反三,对学校内部管理中未审计到的事项进行清理,自查自纠。
赵文剑同志和徐蓉同志分别表示,此次审计客观、公正,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他们要求学校应充分运用审计结果,认真执行审计决定,以此次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履责意识,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固化审计整改结果。
学校主要领导作了表态发言,邓良基表示我校将务必认真对待,高度重视,深化学习,认真整改审计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落实到人;把审计结果作为推动学校发展的一剂良药,以整改落实的成效感谢审计厅的辛勤劳动,向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交好答卷。郑有良表示,感谢审计厅的辛勤工作,我校将珍惜两次审计的警示,扎实整改,落实到位;决不再犯同样的错误,遵纪守法;抓好制度建设管理,重结果,更重过程,把我校建成校内外公认的“阳光川农大”。
会后,整改工作组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组长秦自强,副组长朱庆立即着手安排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相关单位及负责人高度重视,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逐一逐条整改,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目标,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