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相关安排,我校即日启动2011年应征入伍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补偿、资助及助学贷款代偿金的发放工作,总金额为43.04万元,涉及学生30人。其中,24人补偿学费,合计36.4万元,2人代偿生源地助学贷款,合计1.8万元,4人资助学费,合计4.84万元。
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为鼓励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继续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同时开始对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资助。
接到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最新通知,要求各高校在11月30日前集中上报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学生名单。学生处将继续做好相关宣传通知、汇总上报的工作,以保证政策良好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