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优化采购流程,提升资源使用效益,近日,学校修订印发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办法》聚焦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制度约束,以构建更为科学、高效、规范的资产与采购管理体系。
一是科研采购“放权增效”,激发创新活力。《采购管理办法》首次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作为专项条款,明确采购范围、优化审批流程,并提高科研自主采购的限额,确保“放管服”政策落地见效。同时,建立“绿色通道”机制,对急需科研设备实行快速采购,切实为科研工作减负松绑。
二是归口管理“权责清晰”,提升协同效能。两部《办法》对采购业务归口、资产分类管理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归口部门的权责范围。通过“谁采购、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
三是绩效考评“以效定配”,强化结果运用。《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新增资产使用绩效管理,将职能职责、制度建设、基础管理等纳入重点考核范围,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分配、资源配置挂钩。通过科学评价资产使用效益,推动资产管理从“重购置”向“重效益”转变,切实提高资源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