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全校学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在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的指导下,由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法学院学生会权益部承办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于3月11日至17日在三校区同步开展,共吸引了24个学院1061人次参与。
护航消费权益,共守法治明灯
“3月15日即将到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都在提醒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消费权益......”3月11日下午,有关“消费权益”的话音铿锵有力地回荡在十教二楼小礼堂中,现场同学认真听法学院法学系李军妍老师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法条到案例,从抽象到具体,李军妍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还给出了如何避免日常生活中消费陷阱的小妙招,让同学们茅塞顿开。线上直播观看的同学们亦收获颇丰。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积极分享心得,法学院的廖婉莹同学在心得中写道:“听了讲座之后,我如沐春风,学习到了许多与消费有关的法律知识。未来,相信我能更好地识别消费陷阱,维护好自己的消费权益!”


验明商品“真身”,你我共防欺诈
3月14日,雅安校区三区门口热闹非凡。同学们或全神贯注,寻找着案例中的消费陷阱,在情景中解析案例以维权;或目光如炬,精准识别并区分假牌商品中的正品,将智慧的抛杆精准投向目标;或字斟句酌,在专用书签上创作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标语。无论挑战成功与否,同学们都满载而归,收获的不仅是奖品,更是对消费陷阱的明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显著提升。活动尾声,悬挂于细绳之上的满满书签,为此次精彩纷呈的活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漫话消费陷阱,共绘维权蓝图
3月15日至17日,关于消费权益主题的四宫格小漫画占据空间说说“榜首”。同学们以创作小漫画并分享至QQ空间的方式参与其中,共同用漫画演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消费陷阱,引发了广泛讨论。活动的成功举办,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在面对权益受损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在本次“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中,不仅展现了同学们积极参与校园活动、认真学习消费维权知识的青春风采,也为构建我校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贡献了青春力量。
另悉,3月18日下午,由食品学院牵头举办的“法治护航新消费,青春维权正当时”活动,于十教二楼小礼堂顺利开展。雅安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主任陈勇、雅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人江洋、食品学院党委副书记汤瑞瑞、党委办主任胡敏伦、党委办老师高晓倩以及雅安校区600余名本科生参与活动。
活动中,江洋围绕“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难点问题探析”主题作专题辅导讲座。她以大学生日常网购为切入点,聚焦证照公示、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七类重点问题,通过解剖“直播带货翻车”“预售套路维权”“大数据杀熟”等典型案例与相关法条解析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阐释法治化维权对保障消费者话语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针对商品未明码标价等具体情形,现场讲解12315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的正确运用方法,帮助同学们掌握规范化维权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