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2020-03-03 17:05:28作者:省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来源:省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点击数:

  

(第11号)

2月26日起,我省已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调整为II级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各地要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抓紧抓好复工复产,尽快恢复当地经济秩序。各市(州)落实《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区分类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地区,细化防控方案,采取差异化的防控策略,巩固前期疫情防控取得的阶段成果。

二、高风险地区将严格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加强救治”策略,继续将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继续禁止群体性聚集活动,依法实行区域交通管控,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疫点疫区实施封锁。及时研判疫情走势,在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正常运转的同时,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中风险地区将严格实施“减少输入、阻断传播、精准救治”策略,加强密切接触者全面排查和隔离医学观察;无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可参照低风险地区采取防控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组织员工有序返岗,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低风险地区将严格实施“严防输入、严阵以待”策略,加强对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跟踪管理和健康监测,做好病例监测发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五、居民个人要注重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加强通风,注重个人和家庭卫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要佩戴口罩,近期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聚集活动;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电话咨询专业机构或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6日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 吹响全面建设特色鲜明、国际知名一流农业大学冲锋号
    吹响全面建设特
  • 我校师生热议全国教育大会
    我校师生热议全
  • 学校隆重召开庆祝2024年教师节暨教职工奖励大会
    学校隆重召开庆
  • 【优秀教师标兵】李仕贵:用科技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优秀教师标兵

最新文章

 Copyright undefinedcopy;  1996-2010        S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sica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雅安校区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46号 邮编:625014 都江堰校区地址: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  邮编:611830  成都校区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邮编:611130
四川农业大学:宣传部/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