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大会上,最吸人注目的莫过于我校《博士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硕士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研究生导师管理暂行规定》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系列的推出。虽然这些只是讨论稿,但由此看出学校抓学术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决心之大、措施之实。对比过去的相关规定,新修(制)订(定)政策举措的最大特点是进一步强化了导师职责,而对于研究生们来说,“保底资助,无限奖励”政策更是令他们安心治学的定心丸,努力冲击高水平学术成果的强心剂。
研究生处负责人表示,多项新政策的出台正是为了适应我国我校研究生教育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2007年学校首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大会召开后,我国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政策又有许多重大转变,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必须全面加强学科建设,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推进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从具体内容看,此次在新政策中挑起重头戏的莫过于以下几方面:
1.为了遴选更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加入导师队伍,新文件对新导师遴选,在科研经费、学术水平方面要求总体上提高了,尤以博导遴选最为显著。然而,硕士导师的遴选,设置了破格申请条件,放宽了职称限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中级职称人员,只要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要求的也可提出申请;同时简化遴选程序,硕士导师的资格不再评审,而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主管校长审批,研究生处备案。
2.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新政策赋予导师更多权力,如招生自主权的同时,同时也规范和强化了以导师为中心的研究生培养责任制,特别首次制订了导师减少、暂停招生,以及中止导师资格的条款。实施对导师进行动态管理,国际惯例和先进学校的通常做法,更是学校力图使研究生导师变成一种工作岗位,可上可下而非终身的一项举措。
3.新政策对导师招生采取限额招收,超招收费的办法。超出招收限额的导师超招部分要分梯次适当收取调节费,目的是使导师自觉控制招生数目。研究生培养质量与导师的负责任度、科研经费数量密切相关,此项政策试图通过减少导师个体招生数量来提高培养质量,并推动生源向优势学科和教师合理流动。对师资力量较弱有特色专业,学校将通过指定教师跨专业招生,对该学科进行扶持。
从以上几条可以发现,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新政策在导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有较大动作。下面几条则是从学生一方面着力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4.确定对硕士研究生实行分类培养思路,将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两类。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学术研究后备人才为主要目的,应用型研究生则是以培养行业高级专门、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要目的。目前本科阶段提倡通识教育,而研究生阶段必须提高专业素质的培养,而应用型研究生同样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依照新政策,导师需要通过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等把握培养质量,切实负起责任。这一方向的确定顺应了当前国家对研究生培养的引导性变化,也符合当下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这一实际。
5.学校实行“保底资助”,此次较大幅度提高研究生助学金金额,从根本上解决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研究生的生活窘况;导师则在研究生完成学习、科研任务进度的前提下发放导师奖学金,加之实施多项奖励。综合保证研究生基本生活,促其潜心科研,提高综合素质。
6.总体上提高了博士和硕士发论文的门槛。这与当前学校导师水平、软硬件条件的提升是相适应的。新政策特别鼓励同一导师多名研究生累计成果发表高水平文章,国家自然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引进的高端人才和二级教授岗位以上的指导教师,一般认为具备相对较高的科研水平,这一类导师申请并明确承诺达到一定标准的,可先参加答辩、申请毕业和授位。
7.加大了优秀学位论文,特别是优秀博士论文的培育力度。通过适当拉长博士学习的时间、保证生活待遇、补足科研经费等措施来增加获得优秀博士论文成果的可能。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申请“门槛”和验收标准提高的同时,基金金额比过去增长了一倍;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者待遇按学校在职三级讲师水平执行(月收入可达2600元);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获得者总收入(学校助学金+生活补助费)每月不低于600元。新政策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发挥优秀学位论文的带动示范作用,让更多人冲击优秀博士生论文,为学校带来更多标志性的成果。
8.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设置各种奖励,通过“无限奖励”鼓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多出成果。学校根据影响因子大小进行奖励,鼓励发表高水平论文,让科研论文、成果与待遇挂钩,综合改善研究生的生活待遇。此外科研成果、出国深造、考取国家公务员、参加各种竞赛、获评各种先进和荣誉称号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奖励。此项政策旨在鼓励研究生通过发表论文改善生活待遇,同时促进研究生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