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导报)四川农业大学制定内部管理“红宝书” 用制度和规矩“护航”科研创新

2017-12-15 10:00:56作者:李劲雨 记者鲁磊 来源:教育导报 点击数:

  
  
  11月25日,四川农业大学一位科研教师,再次因报销手续不完备,被财务处退了回来。他放下手头事儿,再次召集课题组成员补充材料,并依照《内部管理制度选编(川农大110)》的审批要求,去找分管校领导签字。
  
  如此严格审核的场景,只要是法定工作日,财务柜台天天都在发生。
  
  这个被众人私下称为“红宝书”的《内部管理制度选编(川农大110)》,让师生员工形成了办事依制度、遇事找制度、解决问题用制度、化解矛盾靠制度的观念,科研管理自然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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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农业大学果蔬专家龚荣高(右二)进行冬季果园管理技术培训。(图片由受访学校提供)
  
  财务“唱黑脸”,一切按程序办事
  
  近来,一些高校科研费违规违纪案例表明,有的科研人员不清楚测试化验加工费、科研协作费两者的界限,常易导致科研经费误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名义转拨。但是,财务上对二者有着明确要求,应由承担单位完成的研究任务,绝不允许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名义分包。
  
  想学川剧“变脸”?在川农大没这么容易。
  
  据了解,老师们报销测试化验加工费,除了是《项目任务书》上写明的测试内容,还要提供原始发票、测试合同、测试报告等必备材料。财务处要按合同进行银行对公转账,实现全过程痕迹管理。
  
  财务人员的脸“黑”,众所周知。他们只遵从程序,谁签字谁负责,项目负责人对经济内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正是科研经费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不论负责人是国内外多么知名的学术“大牛”,都要接受发票抽查与经费使用的监管。这曾经让一部分老师不太理解,认为是刁难行为。
  
  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办法》对资金支出审批程序作了明确规定。比如,50万元以上大额经费报销,项目负责人、所在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科研的校领导、分管财务的校领导、校长共6人,层层签字审核。一旦出了问题,项目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人都要负责任。
  
  “不是哪一位老师想违规、想违法,其实是一部分人对政策不懂,意识不到将产生的严重后果。”川农大财务处长白梅说。账务处从服务的角度,一直利用专业知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与指导,也是提示老师们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一切建议、意见都是善意的。
  
  科研成果转化一条“管理链”
  
  “学校获得部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600余项,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2项。教师们的各级获奖成果,有70%以上实现了成功转化,其他则以公益性质用于社会需求。”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张敏介绍,作为一所生物和农业科技为特色的高等院校,川农大每年进行转化的科研项目体量非常庞大。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和法规,学校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使得产学研和成果转化工作取得较明显的成就。但是,一些院系领导和科研人员仍存在顾虑,担心可能违反法律或纪律,在创新活动中缩手缩脚。
  
  如何保障科研成果顺利转化,又能杜绝转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风险?
  
  在科研成果转化或承担横向课题(社会服务)上,学校明确一条管理链:成果拥有者或项目负责人+所在中层单位+职能部门+分管校领导+账务部门,一起把关,共同负责任。
  
  在一次扶贫规划行动上,某学院一位老师承担某县多个乡镇规划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校内其他老师又抽不出空,他情急之下,便找到外面一家公司增援,然后找到财务处要求进行经费转拨。财务处严格审核后,对此次违规行为果断予以阻止,才没有造成不良影响与后果。
  
  “教师们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专利、箸作等科研成果通过学校实现转化后,成果接收单位将转化收益通过银行直接转入学校账户,学校再按相关规定进行分配,每一分钱都接受监管。”张敏介绍。
  
  科研经费管理“宽严相济”
  
  “一些高校的科技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在科研经费的管理上,一些办法可能是冲突的。我们则是同一位副校长分管两个职能部门,让两部门实现了分工明确、协同到位。”川农大科技管理处处长曾维忠介绍。
  
  近年,川农大多次对《科研工作管理办法》“打补丁”,可用“宽严相济、规范管理”来形容。
  
  一方面,大幅度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效益分配比例,将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利润或转让经费分配比例调整为学校10%、院(所)20%、课题组70%,这让长期从事社会服务的老师们十分高兴。
  
  另一方面,大幅度提高绩效支出费比例。除国家和部省级纵向项目除绩效支出费可按项目主管部门批复或下达的5%-20%预算额度提取外,校地合作横向项目绩效支出由原来的15%提高到20%,规划、咨询、设计、检测、软件开发等科技服务类的校企合作项目绩效支出由原来的25%提高到35%。
  
  为了确保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学校让项目经费使用有了更多自主权。比如,明确纵向科研项目的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支出,在预算总额内可以调剂使用,其结余经费可在自转入项目主持人科研发展基金专用账号之日起的2年内用完。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可相对宽松地用于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等事业发展支出。
  
  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扩大的另一面,是财务管理制度趋严,审计力度不断加大。比如,川农大明确规定所有划转的科研经费必须严格以项目计划任务书(合同)及其合作子协议为依据,经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共同审批后转拨。
  
  此外,川农大进一步规范科研行为,强化主持人负责制。文件强化了校、院(所)和项目主持人的三级管理体制,凸显了科研活动行为准则,切实杜绝严重失信行为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完善了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申报、实施、结题,成果鉴定、奖励申报与推广转化以及建立健全科研档案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

    新闻来源:
http://jydb.scedumedia.com/DocumentElectronic/doc-3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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