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学生处召开了《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修订工作会,与会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研读了省内外10余所高校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了分析和讨论,提出了建设性修改意见。
据悉,为更好地适应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适应性,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李武生牵头,学工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付瑞琼以及学生科、勤工助学与贷款管理科部分老师参与,全面启动《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修订工作,对现行条例进行修改与完善。学生处还将在更大范围内认真调研,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形成的《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报学校审批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