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举办科研经费使用警示教育及管理培训

2025-09-26 11:31:39作者:曾珠、薛成 审稿:陈秀兰、卢晓琳、周伟 来源:科技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和乡村振兴学院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使用行为,增强科研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纪律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9月25日,科技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和乡村振兴学院四个部门在雅安校区和成都校区联合举办了“科研经费使用警示教育及管理培训”专题活动,并共同发布了《科研经费使用警示手册》。本次活动特邀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四川省科技财务专家库专家张世慧老师、白梅老师担任主讲,全校各院(所、室)科研负责人、部委级项目及重大横向项目在研负责人、科研秘书、科研助理以及科研、财务、审计等部门相关人员近400人参加培训。活动由财务处处长邓际洪、科技管理处副处长周伟主持。

培训会上,张世慧老师围绕“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主题,系统梳理了国家层面及四川省近年来出台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文件,包括《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重要制度。她强调,科研经费属于公共财政资金,必须严格遵循“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并结合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间接费等具体经费科目,详细讲解了各科目的定义、开支内容、使用限制及常见误区。她指出,在遵循相关专项经费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科研人员使用经费须牢固树立“三性”原则,即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

白梅老师则以学校《科研项目各类财务事项办理清单》为重点,结合近年来高校及科研院所在经费审计、财务验收中发现的典型问题,深入剖析了十大类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通过真实案例,警示参会人员必须严守财经纪律和科研诚信底线,避免因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操作不规范而触碰“红线”。她特别强调,项目负责人作为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应加强对合作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经费支出与项目任务紧密相关,避免因疏于管理导致资金流失或项目执行受阻。

本次培训不仅是一次政策宣讲和业务指导,更是一次全面的警示教育,旨在引导全校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有序的科研生态。

未来,四部门将继续加强科研项目及经费全过程协同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监督问责,为科研人员心无旁骛投身创新创造提供坚实保障,为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注入持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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