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9月22日-9月25日,副校长李明洲带队,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科技管理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都江堰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等各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深入实验室,开展秋季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通过现场走访和查阅资料等形式重点检查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及气瓶管理、消防设施、危险废物处置、水电安全、环境卫生、研究生新生安全教育、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及春季学期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了全方位排查。通过检查发现,各实验室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实验场所环境干净整洁,总体情况较好,但个别实验室安全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


李明洲强调,各教学科研单位、各实验室(课题组)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扎实规范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各类实验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二是提升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意识教育培训,特别是做好2023级研究生新生和新进教师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做好实验活动风险分析和评估,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三是严格对标对表,规范监督管理,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体系,通过硬件设施改造更新、安全防护升级等措施,确保实验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