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我校与中国农行雅安雨城支行签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党委副书记秦自强及中国农业银行雨城支行、学生处、财务处负责人出席签字仪式。财务处处长肖洪安、中国农行雨城支行行长陈芳瑞代表合作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签字仪式由学生处副处长冷军主持。
秦自强在讲话中,对中国农行雨城支行长期支持学校发展,帮助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努力工作表示感谢,希望双方继续紧密合作,加强沟通,努力创造合作双赢的良好局面,并要求学生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加强诚信教育,强化征信管理,不断提高助学贷款工作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据悉,按照协议约定,从2014年秋期开始,未开展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省份或未能成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可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可达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并享受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同的优惠政策,学生在读期间不承担贷款利息,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