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0年探索中逐渐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这条道路为在中国这样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度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找到了正确的途径。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既经历过“文革”及其之前的艰难曲折,更经历了改革开放后前所未有的长足发展。回顾这60年民主政治建设历程,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既得成果;放眼未来,有理由对中国民主前途充满信心。
积极探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
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国共产党既坚持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又善于从中国国情实际出发,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奠定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基础,为找到中国的“民主新路”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但由于历史的局限以及后来党在指导思想上的失误,在探索进程中曾走过一条曲折道路,甚至付出很大代价。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鉴于文化大革命及其之前的教训,正确地提出了要随着全党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健全法制。经过一系列探索,党的十七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范畴,为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根本指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提出,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客观规律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这一政治发展道路的主要内容与鲜明特点紧密联系。
其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原则和核心要求。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无论是发展民主还是建设法治,都不能离开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才能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切实具有坚实保证。实现三者有机统一,是体现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优越性的根本途径。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对发展民主和健全法制重视不够,甚至将党的领导与民主法治对立起来,从而影响了民主法治的发展。提出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融于民主法制建设之中,这就解决了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根本问题。
其二,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具体体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与西方的议会制有着根本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正确集中各方意见,协调不同利益,集体行使权力,科学作出决策,保证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是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也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它既不是前苏联和东欧那种一党制,也不是西方的两党制和多党制。这种政党制度既有利于发扬民主、活跃国家政治生活,又有利于加强、改善共产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党作用,从而实现统一领导与广泛民主、富有效率与充满活力的有机统一。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又一个基本政治制度。这个制度是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我国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与前苏联和美国有着根本不同。它既实行单一制的国家形式,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又在少数民族内部实行民族自治,有效地处理了民族平等关系,体现了民族民主自治。
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这是我们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要体现。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就是广大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它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西方国家也在基层社会发展民主,譬如社群民主、协商民主,等等,但并没有将基层民主列为国家的政治制度。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保障城乡基层广大人民的直接民主权。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就体现在坚持和完善这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中。
改革开放30年来,党和人民在不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始终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放在重要位置,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恢复和发展;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用加大;不断健全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积极发展基层民主自治;健全国家领导体制,推进机构改革;法治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进展。
同时也须看到,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与民主法制建设的目标相比,同社会主义现代化政治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确实还存在着不很相适应的地方。
一是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不很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特别是不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
二是改革与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任务虽然提了出来,但还缺乏研究和探索,远远没有破题。
三是在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建设上,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譬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等还很不完善、很不健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治监督的改革还缺乏力度,从而使腐败猖狂、吏治失范、权威流失等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政治建设 积累五大经验
这三十年来的政治体制改革,使全国上下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客观规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积累了一些基本经验。
经验一,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执政地位有着历史合法性。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共产党在领导人民群众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通过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
同时,在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现实情况错综复杂的国度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没有一个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善于总揽全局、有效协调各方的政治核心作为社会生活的中坚力量,社会的稳定发展和不断进步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在目前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社会正在从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向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这种转型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这场变革中,各种深层次社会矛盾同时存在,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如果没有一个能够得到全国各族人民、各种社会阶层和各种政治力量普遍拥护和一致认可的政治领导核心,社会就难以平稳、顺利地转换和过渡。中国共产党由于它历史的贡献和现实能力,就是这样一个得到全国各族人民认可的政治核心。
维护中国共产党这个政治核心,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生活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对于维护各民族的团结,保持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推动社会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经验二,坚持符合中国国情的政体和政党制度。
作为我国政体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在中国国情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便利的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从中国国情出发发展民主,就必须坚持这些基本政治制度,不能简单照抄照搬西方的政体模式。
西方的“三权分立”和“多党政治”是他们的历史、文化和国情的产物,与中国国情有着区别。如果简单地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实行立法、行政、司法平行设置,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政体就会改变,人民权力高于一切就会发生变化。我国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合乎规律的结果,也是当代中国现实发展的必然要求,有着自己特有的优势,应当在实践中坚持和完善,而不能简单地仿效西方的多党制。其实,即使是在西方国家,由于国情不同,政体和政党制度的形式也是不同的。如“三权分立”只是在美国较为典型,而其他国家并非都是美国式的“三权分立”。所以,在中国发展民主必须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坚持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体和政党制度。
经验三,寻找适合自己国情的民主发展目标模式和实现道路。
在当代中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和经济结构不完善程度的制约,民主的发展进程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首先,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高,不可避免地制约着社会成员的受教育水平和民主素质以及民主运行机制的完善程度。其次,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可能一下子就成熟和完善起来。由于现阶段市场经济的不发达和不完善,影响着社会成员民主意识的增强和民主机制的健全。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只能从国情出发,在实践中探索中国民主发展的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地制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目标模式,从实际出发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开拓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道路。
经验四,实事求是地吸收西方民主的合理做法。
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民主作为一种与封建专制相对立的政治制度,具有一些基本的要素,这些要素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共同具有的。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一般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同在经济上应当学习资本主义某些合理经验一样,在政治上也应当学习资本主义民主中某些具有全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
从政体的层面看,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的议会民主在性质、内容上有很大不同,但它们都是代议制却是相同的,因而,代议制中的某些做法是可以互相借鉴的。譬如选举制度中某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权力设置和权力监督中的某些有益成果。从民主的运行机制和操作程序上看,共性就更多了。资本主义在几百年的时间里,创造了一整套现代民主运行机制和操作程序,其中有许多人类文明共同成果。譬如法治的原则及其成果、新闻监督的某些形式,有许多是值得参考和借鉴的。
经验五,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以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基础,始终注意维护政治稳定。
我国新时期的改革实践昭示,要顺利推进社会主义全面改革,必须遵循经济决定政治、政治反作用于经济的发展规律,先在经济体制改革上有大的突破,再不失时机地展开政治体制改革;在进行各项政治体制改革的时候,必须继续加大经济体制改革的力度,并使之与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坚实的基础。
同时,在发展民主过程中应当注意维护稳定。一般地说,高度发展的社会主义民主最终有利于社会稳定。但是,民主作为政治上层建筑,它总是涉及一些敏感的问题。如果在推进民主的过程中操作不慎,就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这是因为:一是新旧政治体制转换时期的矛盾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二是政治参与过当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政治民主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政治参与的扩大,而政治参与不适当也会引发不稳定因素。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场极其广泛的社会动员过程,它把亿万人民群众引导到这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中来。在这场变革中,社会成员有着自己不同的利益要求,但是,人们的利益要求不可能都得到实现,于是就产生了社会挫折感,形成人们的政治参与要求。譬如与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和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形式作补充的分配制度相联系的经济多样化,必然产生政治上的多元要求,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还没有高度发展,政治组织系统和政治沟通渠道还不可能十分完善情况下。不良的政治要求就容易引发政治动乱,影响社会的稳定。
发展民主的过程容易引发某些不稳定因素,易陷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不稳定”的两难境地。这种错综复杂的情况,要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既要解放思想,大胆突破;又要实事求是,谨慎从事,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循序渐进地进行。
前瞻政治体制改革图景
展望今后十年,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将会有一个较大的进展。
图景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将进一步适应民主法治的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关键在于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今后十多年,按照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目标和原则,经过持续探索和努力,党同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执行机关之间的关系将进一步理顺,党的政治领导将会上升到新的水平,党的执政方式将会更加科学、合理。
图景二:社会主义民主将不断扩大。
未来十年,通过一连串的政治体制改革,将充分实现十七大提出的“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目标。
首先,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将会进一步完善。通过改革,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根本体现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能够发挥作用,其选举制度将逐渐完备,人民的选举权利能够得到切实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将会不断加强,真正做到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增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权威。立法和监督工作将会不断强化。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参政议政的渠道将会不断扩大,并且从制度上切实加以保证。政治协商的范围、内容、方式切实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真正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的全过程。民主监督长效机制将不断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将会实现长足发展。农村的村民自治、城市的社区自治和企业职工的民主管理日趋多样、丰富多彩,基层民主能够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律化的轨道上健康顺利发展。
其次,公民政治参与的形式将会更加丰富、政治沟通渠道不断拓宽。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党和人民能够创造出多种多样的民主形式,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实现。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新进展,不断探索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新途径新形式,从制度上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政治参与要求。政治参与渠道不断拓宽,各种社会组织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将会积极有序地发挥重要作用。
图景三:党内民主将会不断扩大。
在未来十年中,党内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将会上升到新的水平。党内民主政治生活公开化、透明化将进一步增强,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权利和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员大会制度、党代表常任制和党委会制度将会在实践中形成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范化、程序化、可操作化的具体运作机制。党内民主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切入点能够真正得到体现,从而有力地推动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民主建设。(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