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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治国理政“100句话”之:要引导人民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

2021-06-01 15:05:38 作者:蔡海若 来源:央广网

  

导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主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数百项重要改革成果。央广网于近期策划推出《习近平治国理政“100句话”》专栏,全方位梳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理论表述及形势论断,对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行深度解读。

习近平:“要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要逐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大家都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强调,我们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013年2月23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表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民守法。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2014年9月28日,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表示,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有不少是由于群众不懂法或者不守法酿成的。这些矛盾和问题,虽然带着“民族”字样,但不都是民族问题。要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014年11月1日,在福建调研时,习近平提到,社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基层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培育社区居民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使大家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李步云

【专家点评】要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需要党员带头守法

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表示,依法治国,首先得治官,并非老百姓。因为官员掌握权力,依照法律治理国家。但是,老百姓也有守法方面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这意味着中央布置下来一个重要的新概念——党要带头守法。这个概念需要要全面理解,其一,党员要带头守法,尤其是重点干部须注意;另外,全社会的公民都要树立法律意识,树立宪法意识,不要违反法律,要加强法制教育,加强普法。

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要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我曾经提过法治国家的八条标准,其中有一条 “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涵括了很多内容,最主要的是要鼓励干部与人民群众建立法律意识,树立对法律的崇高信仰与敬畏心理。法治文化是我们建立法治国家的思想意识的文化基础,一个国家没有法律意识,特别是人民群众没有法律意识,广大干部没有法律意识,法治国家是建设不起来的。

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要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解决,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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