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思考 全新构建
《学生管理工作守则》彰显育人新理念
全校学生工作会议隆重召开,会上最引人注目的当属提交大会讨论的《学生管理工作守则》。在“积极包容、注重引导、强化服务、科学管理、提倡自律”的学生工作总体指导思想下,13个文件经有机整合、系统修订,全新的《学生管理工作守则》即将新鲜出炉,处处体现更符合时代特点的育人新理念。
奖:培养全才、鼓励偏才、发掘奇才
综合测评和表彰奖励制度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最受学生关注。
密密麻麻、纷繁复杂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给大家留下的最深印象。新文件出台后,这一现象将彻底改变。新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大大简化,测评内容包括“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65%+选修课综合评定成绩×10%+技能绩效评定成绩×10%+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10%+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5%”。与以往表格里细致入微的加减分项相比,新办法操作更加简便,对学生全学年学习成长情况进行的是综合考核。
优秀学生标兵一直是我校学生的最高荣誉,“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的出台将成为新的最高荣誉。“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评选不超过2名,奖励金额不低于2万元,符合优秀学生标兵条件,为学校赢得重要声誉做出了特别突出的贡献、在校园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中做出了特别突出的贡献、参加国内外交流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在科研活动中取得了特别突出的学术成绩。”更高的要求必将激励更顶尖人才的诞生。
总体来看,表彰奖励归纳为“奖学金”和“荣誉称号”两类,简化了申报条件,将“三好学生”更名为“优秀学生”,将“先进班集体”更名“优秀班集体”,将校、省两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团内评优表彰纳入制度文件之中,清理了单项奖设置的条目。
打开新的《学生管理工作守则》,你会发现,考取国家公务员的奖励条目被取消了。而这一奖项每年全校有近200人申报。学生处处长李武生表示,已经形成良好的价值取向和发展态势,成为学生们的行为自觉的就不再花大力气奖励了。这部分奖励将投入其他领域,体现政策的激励作用。比如对学业深造的奖励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取得公派留学项目资格的奖励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
“以往我们的评价制度要求学生每根手指都要长,而且10根手指一样长,”李武生谈到,“现在我们要培养全才、鼓励偏才、发掘奇才,树立人人都是人才、人人皆可成才的育人观念。”
惩:依法合规、宽严相济、教育为主、重在发展
“情节特别轻微;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纪后果,取得被侵权人谅解;积极认错,主动报告,确有悔改表现;受胁迫、诱骗违纪;有立功表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性质和后果,可减轻处分或者免于处分。
这是新的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中的一项规定,体现了对减轻或免于处分的情形给予了相对较为宽松的尺度。“学生违纪,重在考察其主观意愿和认错悔改态度,是否能够正确认识、坦诚面对、努力化解矛盾、积极承担责任。”李武生表示,但是对于确实品质已坏,对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声誉等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将严惩不贷。
“材料审核”环节的设立让学生违纪处分程序更加优化完善。职能部门或个人提出对学生的处分均需提供书面证据,学生处将会同学院共同审查是否属实,是否在学生纪律管理范围内。若事实不清或不在学生纪律管理范围内,则退回材料或责成重新复核事实,最大程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从“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到“宽严相济、教育为主、重在发展”,《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修改和完善真正体现了学校“育人”的核心工作,教育的目的是帮助学生更好发展。
行为基本准则:提倡做5种人
原有的《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行为规范》将被废止,代之以新制定的“学生行为基本准则”。“学生行为规范”中的10条细则高度浓缩为提倡做5种人,提法更与时俱进。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做追求卓越,敢于担当的人;笃学精进,崇尚科学,做人格独立、追求真知的人;遵纪守法,弘扬正气,做不伤害他人,不危害社会的人;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做见贤思齐、宽厚仁爱的人;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做自立自强、务实进取的人。”
李武生表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配套《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教学【2005】5号文件规定),其要求和引导更细更实,更易落地,也更易做,体现了学校对自己学生在思想道德、人格发展等方面更个性、更有特色的要求和行为引导。
组织保障:定位准确、职责明晰
《守则》明确了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专兼队伍结合、师生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学工系统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校区学工部统筹协调、具体落实,学院对本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负总责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分工。明确了学校共青团组织对青年学生思想引领与成长服务的工作要求,明确赋予其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的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制度体系得到完善。
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组织都是学生工作的重要力量。以往在工作中,三者的职责、任务不够具体,三者之间的关系也不够明确,影响了工作效率。
新《学生管理工作守则》将三者各自的任务、职责加以准确定位,明确了在学生工作中辅导员为中坚力量,班主任为骨干力量,学生干部为依靠力量的角色定位。
“辅导员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要努力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负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学生的职责,班主任要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学生党支部、学生会、团支部和班委会、学生社团等是高校大学生的组织形式,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织载体。”
新文件体现了辅导员在学生工作中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重点服务”作用,班主任在班集体建设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学生干部在学生工作中的“团结凝聚、服务引领、组织实施”作用,按照“依法、照章、自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组织载体作用。
此外,《学生管理工作守则》还对学生就业、学生资助、校内申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进行了整合修订。
众人拾柴火焰高。在校领导的指导下,在多次征求了教务处、校区学工部、学院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后,集合了众人辛勤与智慧的《学生管理工作守则》最终成型,即将提交学生工作会讨论并征求意见。相信这份富含全新育人理念的制度将为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提供更强有力的引擎,为青年学子插上放飞梦想的翅膀。